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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将于2021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20年12月4日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1月下旬在贵阳召开,授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具体日期。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贵州省2020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省和省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1年省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其他。
来源:贵州人大网